来源:汶上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 号),汶上街道始终把依法依规指导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摆在首要位置,在引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村 (社区)事务加强村 (社区)治理、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结果的通知》(鲁民函〔2023〕53号),汶上县汶上街道西门社区居民公约评选为山东省优秀居民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