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德和小区3号楼1单元的电梯已损坏20多天,至今无人修理,给业主出行带来不便。请问业主交的物业费是不是包含电梯维修费?如果包含物业公司为什么不修,如果不包含应该由谁来处理?
答:你好网友,你咨询的问题由中都街道答复如下:经辛王庄社区调查核实,德和小区3号楼1单元电梯因光幕损坏,暂时无法使用,由于该电梯已超出质保期,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德润物业公司在电梯损坏的第二天就贴出了通知,告知该单元楼栋业主共同出资维修电梯,共计680元,由36户业主均摊。目前,物业正在积极与未交纳维修费用的业主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维修。也请广大业主尽快交纳维修费用,以便早日维修电梯。
来源:济宁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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