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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曝光!汶上这个小区收取高价电费被投诉!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20-07-24  /  浏览:3336 次  /  

    近日,汶上县的凤凰小区居民对于自己所在小区的电费收取问题提出了质疑,具体的质疑是这样的:单位回复说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规定清理范围为一般工商业电价,不适用于居民生活用电。那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509号文件规定的是居民生活用电了吧?其中第三条,电量分档和电价标准。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含税,下同)。第四条,其他事项。(三)未实行“一户一表”用户(以下统称“合表用户”),变压器产权所有者(或委托物业公司,以下统称“转供电单位”)不得对其执行阶梯电价。合表用户到户电价(即最终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类别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基础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请贵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要执法不懂法,更不要懂法不执法。国家放管服改革不要只作为口号喊在嘴上,更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事虽难,做则成, 路虽远,行则至。希望贵单位发挥好自身职能,为国家放管服改革和地区营商环境优化做出应有贡献。


    这个质疑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应:你好网友,你咨询的问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汶上县博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汶上县博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和供电公司对接,申请电网改造,尽快实现一户一表,同网同价。

    QQ截图20200724105823.png

    相信有这一次的投诉和质疑,过一段时间该小区的电费就可以恢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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