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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等部门:今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7-13  /  浏览:2776 次  /  

    住建部网站6日消息显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基础上,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通知提出,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通知明确,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地级城市应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46个重点城市要完善既有实施方案,持续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更高标准、更加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更大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要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上,通知提出,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做好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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