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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的业主们,遇到这样的物业,直接打这个电话投诉、举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9-07-09  /  浏览:2876 次  /  

    物业有权对小区停放的车辆收费吗?

    管理水平低下

    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

    济宁的业主们,遇到这样的物业

    可直接打电话投诉、举报


    近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济宁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要重点整治济宁物业私自占用小区公共车位及设备设施、电动车乱停放小区无人管理、小区物业乱收费等问题,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实施,给予业主一个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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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1. 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擅自处分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

    2. 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占用公共空间,擅自将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广场等公共部位改造成车位(库);

    3.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4. 未经业主同意在物业共用部位承接广告,收益被相关单位或个人占为己有;

    5. 未按规定预留公共车位,违规出售、出租车位(车库), 私自占用公共车位;

    6. 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处置,账目不清、用向不明,不公开、不公示


    小区安全管理:


    1.小区内私拉乱扯电线、飞线,盗用共用电源,物业服务企业制止不力;

    2.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在楼梯间或储藏室充电;

    3.车辆、杂物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堵塞;

    4.楼梯间门禁不能正常使用,形同虚设,门损坏未及时维修;

    5.监控损坏未及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

    6.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违规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制止不力;

    7.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未按要求定期检测、定期维修保养,未将维修保养单在电梯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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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收费与服务:


    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指导价格收取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临时停车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2.对不交物业费业主采取擅自或者变相停水、停电或停用门禁卡等手段强制收费,将物业费与电梯卡、门禁卡等捆绑收费;

    3.小区秩序维护不力,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4.小区道路、绿化带、楼梯、电梯等处垃圾清扫不及时,垃圾箱(桶)或垃圾投放点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堆积满溢,清运不及时


    如遇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济宁市物业投诉举报热线在这里


    市住建局物业公开投诉电话 2317701

    物业管理科电话 3239823

    物业推进办公室电话为 323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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